航空工程职业教育集团文件
航职团〔2022〕016号
关于下发《航空工程职业教育集团
工作委员会考核办法》的通知
各理事单位:
《航空工程职业教育集团工作委员会考核办法》已经常务理事会四届一次会议审定,现予以下发。
航空工程职业教育集团
2022年9月2日
航空工程职业教育集团工作委员会考核办法
为调动航空工程职教集团各工作委员会参与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,充分发挥各工作委员会作用,确保集团运行顺畅、工作目标顺利完成,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,推动产教融合。经集团常务理事会审议,结合集团发展目标及各工作委员会职能,制定本考核办法。
一、成立考核小组
考核小组由集团秘书处负责人任组长,各工作委员会主任、院校理事单位领导、秘书处工作人员等组成,负责各工作委会考核工作。相关考核数据由集团秘书处进行收集整理 。
二、考核程序
1.每个考核周期由秘书处根据各委员会职责和工作计划,起草标准、方案,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。
2.各工作委员会根据考核标准进行自评,结果报集团秘书处。
3.各工作委员会结合考核标准向理事大会总结工作。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标准进行评分。
4.集团秘书处汇总统计,报常务理事会审定。
三、考核周期
每四年为一个考核周期,考核数据统计自开始年度1月1日至终止年度12月31日。
四、考核标准
工作委员会考核评分定档:总分≥85分为优秀;总分≥70分为良好;总分≥60分为合格;总分<60分为不合格。
五、其他规定
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由航空工程职教集团秘书处负责解释,原航职协〔2014〕5号作废。
航空工程职业教育集团秘书处 2022年9月2日印发